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邮市工挂[2021]G010号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编号:G202101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698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G2021013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248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G2021014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2775.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4、编号:G2021015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612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公开出让的4宗工业项目采取“合同约定、定期评估、低效收回、合理补偿”弹性方式出让。 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先行与当地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然后再到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和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自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由高邮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对项目土地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据,评价结果记载入不动产权证书。 3、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依照约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价格按照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该宗地范围内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情况给予补偿或由受让人自行无偿拆除。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竞买人网上报名必须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出让须知,未按须知规定完整上传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必须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建议选择电汇方式并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赋予竞价资格。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31日,到高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1:7777/view/linkIndex)(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6月08日,到高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1:7777/view/linkIndex)(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6月0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公告宗地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联系电话:0514-84394986 联 系 人:崔保华 开户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 户 行: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 账 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反馈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