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应县挂[2019]2号
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地块须规划建设综合楼(建设宾馆和商务办公)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业(计容面积),自持不少于15年且自主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其他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个月内确保自持综合楼运营开业,并在报名前向当地政府指定账户缴纳综合楼运营开业履约保证金200万元(现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资格: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地块的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01日至2019年04月20日,到宝应县自然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21日至2019年04月29日,到宝应县自然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04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报名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电话:0514-88990872 13773335100 联 系 人:李军 李海静 开户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账 号: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19年04月01日 |